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R CU 016/2011经关税同盟委员会2011年12月9日第875号决议批准,适用于在海关联盟共同关税区内流通的燃气设备。
TR CU 016/2011 “关于使用气体燃料的设备的安全性”
海关联盟委员会2011年12月9日第875号决定“关于采用海关联盟关于气体燃料操作设备安全的技术规定”;
包含研究(测试)和测量的规则和方法的标准清单,包括应用和实施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关于使用气体燃料的设备的安全性”的要求所必需的抽样规则( TR CU 016/2011)和产品符合性的实施评估(确认):
EAC合格评定
EAC认证:根据方案 1C、3C、4C进行认证
EAC声明:根据方案 1D、2D、3D、4D进行申报
EAC 标志
根据管制产品只有 获得EAC证书或EAC符合性声明并且产品标有EAC标志才可以投放欧亚联盟市场,没有获得EAC认证可处以罚款或没收。
联系:021-36411223 eac@cu-tr.org 手机/微信:1862186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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