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产品EAC认证依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R CU 012/2011的标准执行,防爆产品EAC证书类型EAC合格证书,不能采取EAC声明。
EAC认证模式根据产品的风险程度EAC合格证书类型
•EAC合格证书 (模式 1C, 2C, 3C,4C).
制造商(制造商授权的人),进口商向EAC认证(合格(确认)评估)机构提交一套设备制造商和生产文件,以确认设备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CU TR 012/2011的爆炸安全要求,包括:
EAC认证申请流程;
· 代表的组成文件副本(注册证明,摘自统一国家法人公司登记文件(俄文ЕГРЮЛ)和主要国家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证书(俄文ОГРН);
· 制造商与制造商授权代表之间的权力分配合同协议副本/授权协议;
· 技术规范(如果有);
· 生产制造操作文件;
· 制造商标准设备清单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第5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清单(如果制造商使用);
· 生产制造说明所使用的工程解决方案和风险评估的说明,如果标准不存在或不适用,则确认满足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的爆炸安全要求;
· 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合格证书(如果有);
· 贸易合同(供应协议)或运输文件(对于单批次)。
主要采用的EAC认证方案如下:
认证模式 |
产品测试 |
生产检查 |
监督审核 |
适用性 |
符合性文件 |
1с |
样品测试 |
生产状况分析 |
产品样品测试和(或)生产状态分析 |
用于批量生产的设备。 申请人-制造商,包括外国制造商,在关税同盟境内拥有授权制造商代表 |
批量生产设备的合格证书 |
3с |
样品测试 |
- |
- |
为一批设备(单台)。 申请人-卖方(供应商),制造商,包括外国制造商 |
单批次的合格证书 |
4с |
单个样品测试 |
- |
- |
为一批设备(单台)。 申请人-卖方(供应商),制造商,包括外国制造商 |
单一产品的合格证书 |
在采取EAC认证方案 1c、3c、4c 的申请人可以制造商委托的海关联盟境内的法人代表或制造商根据与当地代表合同。作为外国制造商申请应该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 本技术法规的要求,并对供应的产品不符合海关联盟本技术法规的要求承担责任(作为外国制造商)遵守海关联盟成员国的相关法律。
EAC认证法规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R CU 012/2011
EAC合格证书必须进行样品测试和工厂审核,并有年度审核。
获得EAC证书的流程
我们俄罗斯专家准备和编写必要文件,以颁发 EAC证书 和/或 EAC声明 。
在注册的任何阶段,我们的专家会帮助解决所有认证,确保产品符合认证的要求。
•准备必要的申请文件;
•通过制定测试协议,进行样品测试,完成测试报告;
•在各个工作阶段对客户进行专业辅导;
•录入 Rosakkreditation 认证认可委登记注册,签发EAC证书或符合性声明。
防爆产品EAC认证申请必须的文件:
申请表
1、整机需要提供:CE-ATEX证书,IEC EX,整机防爆说明书,技术护照(维修保养手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每个型号产品照片(正面,侧面,反面和多角度),每个型号产品铭牌(2-3张,显示不同的序列号),每个型号总装图,每个型号电气线路图等;
2、每个列出的防爆配件需要提供:CE-ATEX证书或IEC EX,配件防爆说明书,配件技术护照(维修保养手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每个型号产品照片(正面,侧面,反面和多角度),每个型号产品铭牌(2-3张,显示不同的序列号),每个型号总装图,每个型号电气线路图等;
欧亚联盟境内代表信息(如果需要我们帮助提供当地代表,则不用提供)
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EAC认证按照法规:CU-TR 012/2011 关于用于爆炸性环境设备的安全性要求,该法规包含对防爆产品进行调查(测试)和认证规则和方法的标准清单,实施和执行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求所需的抽样规则和产品合格评定。
海关联盟本技术法规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的要求,遵守这些要求可确保其在爆炸性环境中的安全使用。
根据为防止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所采取的特殊措施采取如下分类,可以将一种类型或几种类型的防爆组合应用于:
1)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
“d”——隔爆外壳;
“e”——提高安全性;
"i" ("ia" , "ib", "ic") - 本安(本安电路);
"m" ("ma", "mb", "mc") - 复合封装;
“nA”——无火花设备;
“nC”——封闭式断路装置、密封装置或产生电弧、火花或热表面的非易燃部件;
“nR”——限制呼吸的外壳;
“nL”——能量受限装置;
“nZ”——加压外壳;
“o”——油浸;
"p" ("px", "py", "pz") - 加压;
“q”——粉末填充;
“s”——特殊保护;
2) 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
"t" ("ta", "tb", "tc") - 外壳保护;
"i" ("ia", "ib") - 本安(本安电路);
"m" ("ma", "mb", "mc") - 复合封装;
“p”——加压;
“s”——特殊保护;
3) 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非电气设备:
“c”——建筑安全保护;
“b”——控制点火源保护;
“k”——浸液保护;
“d”——隔爆外壳保护;
“fr”——限流外壳保护;
“p”——加压;
4) 其他公认的防爆类型。
EAC标志设计要求和使用:
获得EAC证书或EAC符合性声明的产品可以在获证产品的每一个单品的铭牌、内包装、外包装、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上施加EAC标志。
EAC标志根据矢量图按照比例设计。EAC标志最小不能小于5mm。标志应该确保可以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可以清晰的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