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TRCU 032/2013压力容器、管道、锅炉、承压设备配件EAC产品认证是强制性的包括主要的管道输送的天然气、石油和其他介质的压力产品。不包括:使用压力控制站或压缩机站设备;配气/气消耗量网络设备;用于核能与放射性环境设备;用于海洋、河流船只和飞机的设备;铁路机车车辆制动装置; 军事装备;机械部件,不是独立的容器;医用压力室气瓶;气雾剂的分配器设备;高压电气设备;非金属活动外壳设备;排气或气体的气消声器;碳酸饮料容器或虹吸管。 压力设备EAC认证采用二种认证类型:EAC合格证书(EAC certificate)和EAC符合性声明(EAC Declaration )
EAC合格认证EAC certificate适用的压力设备包括第3类和第4类。 压力设备EAC合格认证可以采用以下方案:
方案 |
认证计划 |
应用程序 |
||
产品测试 |
评价的生产 |
检查控制 |
||
1C |
+ |
+ |
+ |
批量生产 |
3C |
+ |
- |
- |
缔约方单批次 |
4 |
+ |
- |
- |
单一的产品 |
7C |
类型的研究 |
- |
+ |
对于设定的序列和大批量生产 |
颁发EAC合格证书(EAC certificate),申请人提供以下文件:
1. 安全理由;
2. 产品技术护照;
3. 使用手册/说明书;
4. 项目文件;
5. 强度测试报告;
6. 制造标准技术法规和有关的技术信息
7. 有关的测试报告;
8. 工厂测试报告;
9. 特定制造商文件确认专家和人员资格;
10. 零部件证书(如果有)。
11. ISO认证的(如果有)。
申请人必须是海关联盟区域内的任何法律实体或个人企业。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任何认可认证中心进行根据TR CU032/2013压力设备的EAC合格认证,申请人必须必须提供要求的公司注册文件,以及申请认证所需要的文件。 认证机构经过文件分析,确定认证方案,选择测试样品和分析生产状况, 经检测合格和生产状态审核符合性要求(根据该方案1C和7C),签发EAC合格证书(EAC certificate)。 EAC合格证书最长有效期为5年;在7C方案下有效期为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
对于 第1类和第2类压力设备应该申请EAC符合性声明(EAC Declaration )。 按照TRCU 032/2013规定,申请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何方案:
方案 |
认证计划 |
应用程序 |
|
产品进行测试通过 |
生产控制 |
||
1D |
制造商 |
+ |
批量生产 |
2D |
申请人 |
- |
缔约方合同 |
3D |
实验室 |
+ |
批量生产 |
4D |
实验室 |
- |
缔约方合同单一产品 |
5D |
类型的研究 |
+ |
对于第1、第2、第3、第4类别压力设备,且产品必须只能在使用现场进行组装的使用不可移动的地方安装 |
申请EAC符合性声明,需要海关联盟境内的申请人,并且需要提交一揽子文件(技术规格、技术护照、安全理由,操作手册,测试数据,厂家检测报告,实验室试验的报告(如果有的话),制造商焊接人员资格,贸易合同)等。 认证机构分析申请文件,安排样品测试。测试合格后认证机构签发EAC符合性声明并进行政府注册。 EAC符合性声明最长有效期不超过5年。 申请人(海关联盟境内的法律实体)在EAC符合性声明注册之后,是必须保存证据材料10年以上。 获得EAC符合性声明的每一个单一产品必须标识EAC标志方可投入市场流通和使用。
工作环境:
第1组: 工作的介质为:易燃、氧化、易燃、易爆、剧毒和高毒性气体、液体和气体,以及他们的混合物。
第2组: 不包括在第1组内的其他介质
气体容器(1组) |
|||
容积(m3)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毫帕 *m3)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超过0,001的 |
在0.0021于0.005的 |
超过0.05 |
1-类 |
超过0,001的 |
超过0.005到0.02的 |
超过0.05 |
2-类 |
在0.0001至0.001 |
不限 |
多于20至100 |
3-类 |
在0.0001 |
超过0.02到0.1。 |
超过0.05 |
3-类 |
在0.0001至0.001 |
不限 |
超过100 |
4-类 |
超过0,001的 |
超过0.1 |
超过0.05 |
4-类 |
气体容器(2组) |
|||
容积(m3)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毫帕 *m3)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超过0,001的 |
超过0.005到0.02的 |
超过0.05 |
1-类 |
超过0,001的 |
在0.02到1.1的 |
超过0.05 |
2-类 |
在0.0001至0.001 |
不限 |
超过100至300。 |
3-类 |
在0.001至1 |
超过0.1至0.3的 |
超过0.5 |
3-类 |
超过1 |
不限 |
上述0.05至0.4的 |
3-类 |
在0.0001至0.001的 |
不限 |
超过300 |
4-类 |
在0.001至1 |
超过0.3 |
超过0.4 |
4-类 |
超过1 |
不限 |
超过0.4 |
4-类 |
容器只用于液体(1组) |
|||
容积(m3)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毫帕 *m3)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超过0.01 |
超过0.02 |
在0.05至1 |
1-类 |
超过0.001 |
超过0.02 |
在1至50 |
2-类 |
在0.0001至0.001 |
不限 |
超过50 |
2-类 |
超过0.001 |
不限 |
超过50 |
3-类 |
容器只用于液体(2组) |
|||
容积 (m3)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毫帕 *m3)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超过0.01 |
超过1 |
在1至50 |
1-类 |
在0.0001至0.01 |
不限 |
超过100 |
2-类 |
超过0.01 |
超过1 |
超过50 |
2-类 |
锅炉(蒸气、热水)和容器与火加热 |
|||
容积(m3)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毫帕 *m3)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从0.002至0.1 |
直到并包括0.005 |
超过0.05 |
1-类 |
在0.002至0.4 |
超过0.005到0.02 |
上述0.05至3.2将使 |
2-类 |
多0.002至1 |
在0.02到0.3 |
从0.05至3.2 |
3-类 |
在0.002至0.01 |
不限 |
超过3.2 |
4-类 |
超过0.01至1 |
在0.3 |
在0.3 |
4-类 |
超过1 |
不限 |
超过0.05 |
4-类 |
管道,气体介质(1组) |
|||
标称直径(mm)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和标称直径( *毫米)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超过25至100 |
不限 |
从0.05至1 |
1-类 |
超过25至100 |
直到并包括100 |
超过1至3.5 |
1-类 |
超过100至350 |
不限 |
从0.05至1 |
2-类 |
超过25至350 |
超过100至350 |
超过1至3.5 |
2-类 |
超过25至100 |
不限 |
超过3.5 |
2-类 |
超过350 |
不限 |
在0.05至1 |
3-类 |
超过100至350 |
超过350 |
从1到3.5 |
3-类 |
超过100 |
不限 |
超过3.5 |
3-类 |
管道,气体(2组) |
|||
标称直径(mm)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和标称直径( *毫米)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Ob-ya |
超过32 |
超过100至350 |
上述0.05至3.2 |
1-类 |
32至100 |
不限 |
超过3.2 |
1-类 |
超过100 |
超过350至500 |
上述0.05至3.2 |
2-类 |
上述100多达250 |
不限 |
超过3.2 |
2-类 |
超过250 |
不限 |
超过3.2 |
3-类 |
超过250 |
超过500 |
上述0.05至3.2将使 |
3-类 |
管道用于液体(介质1组) |
|||
标称直径(mm)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和标称直径( *毫米)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超过25 |
超过200 |
在0.05至1 |
1-类 |
超过25 |
超过200 |
超过1到8 |
2-类 |
超过25 |
超过350 |
超过8到50 |
2-类 |
超过25 |
不限 |
超过50 |
3-类 |
管道用于液体(介质2组) |
|||
标称直径(mm) |
产品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和标称直径( *毫米) |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Pa) |
类别 |
超过200 |
超过500 |
从1到50 |
1-类 |
超过200 |
不限 |
超过50 |
2-类 |